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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刻制智能芯片防偽印章須知 西安刻公章
編輯:國安防偽印章 添加時間:2016/12/20 瀏覽:7544
一、新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一)國家行政機關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政府辦公廳(室)或編制委員會的“三定”(定職能、定內設機構、定人員編制)方案批文;
2、政府辦公廳(室)或編制委員會的介紹信;
3、主管領導授權委托書(需親筆簽字),主管領導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民政部門核發的《社團登記證》、批文;
2、單位介紹信;(法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企業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介紹信;(新成立單位提供法人親筆簽名授權書)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事業單位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意見介紹信;(或者事業單位登記證書)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大專院校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者加蓋公章的介紹信;
2、法人登記證書;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校部門公章須持有學校機構成立文件、介紹信、經辦人身份原件及復印件。
(六)駐陜部隊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部隊的批文以及介紹信;
2、主管領導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軍官證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西安刻防偽章
(七)外地駐陜辦事機構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須憑外地駐陜機構管理辦公室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2、批文、介紹信;
3、法人授權委托書(需法人親筆簽字)、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八)醫療機構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衛生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介紹信;
3、法人授權委托書(需法人親筆簽字)、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九)其它組織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刻制財務專用章,須憑同級機關工委或總工會的介紹信、承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企業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法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防火專用章,須憑消防總隊的防火證書、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關專用章,須憑海關的報關證書、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技術專用章,須憑同級科委的證明、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收費專用章,須憑政府或財政局證明或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審批專用章,須憑上級機關出具的審批權限證明、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業主委員會刻制印章,須憑當地街道工作委員會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單位家屬院的還需原單位出具介紹信;
8、財產清算章,需憑法院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9、鋼印;
(1)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刻制鋼印,須憑主管部門的介紹信、證明以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刻制鋼印,須憑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單位介紹信、法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刻制鋼印,須憑教委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新聞出版單位刻制鋼印,須憑新聞出版局介紹信,期刊證、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0、二級部門及各類培訓班不得刻制鋼印。刻制鋼印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更換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更換印章必須交舊取新,舊印章由印章業務承接點負責人和用印單位經辦人當面進行破損處理,并在《舊印章破損處理確認單》上簽字確認。
(一)因遺失重新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應在省內主流報紙刊登遺失公告;
2、如果公章被盜搶應到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持派出所報案三聯單;
3、股份公司需帶公司章程原件復印件,個人參股的各股東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并帶上各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參股的需蓋單位公章;
4、單位介紹信;
5、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執照原件復印件;
6、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因損壞重新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需法人親筆簽字);
4、原印章交回;
5、企業單位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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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更名重新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更名文件、工商更名通知書復印件;
2、單位介紹信;
3、法人授權委托書(需法人親筆簽字)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單位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四)因其它原因重新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參照上述(一)(二)(三)條規定。
(五)單位增刻合同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以編號增刻;
2、單位介紹信;(加蓋公章);
3、企業單位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復印件;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辦理公章備案的有關規定:
(一)、國務院直屬機構、辦事機構、事業單位的印章,正部級單位的直徑5厘米,副部級單位直徑4.5厘米;市、縣級和市轄區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徑4.5厘米,鄉(鎮)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徑4.2厘米;國家行政機關內設機構或直屬單位的印章,直徑不得大于4.5厘米,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直徑不得大于4.5厘米;單位鋼印直徑不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2厘米。
(二)、同一單位不同用途的公章只準各制作一枚。因經濟活動的需要,合同印章可以編號制作多枚,一次完成。
(三)、單位被撤消或解散的,應當在15日內,將單位公章繳回原批準刻制的公安機關;逾期不繳的,由公安機關追繳。其中,屬機關、事業單位的,由其上級單位負責收回。
(四)、需要更換公章的單位,應當將舊公章繳回原批準記得制的公安機關,并辦理新公章制作審批手續。其中,屬上級單位出具過證明的,應當將舊公章繳回上級單位。
(五)、公章丟失需重新制作的,應當先公告作廢后,再按規定辦理重新制作審批手續。
(六)、臨時印章不得刻制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四、違反公章備案有關規定的處罰:
公章刻制單位未經公安機關批準刻制公章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特種行業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用印單位未取得《印章備案回執》即刻制公章或不到公安機關批準的印章業務承接點委托刻制公章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并收繳其非法刻制的印章,構成犯罪的予以追究刑事責任。西安防偽印章 防偽印章制作廠家 防偽印章制作 西安高新區防偽印章制作 西安自貿區印章制作 西安刻章子的地方 西安刻公章 西安印章 西安刻章 西安高新刻章
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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